大冶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2026年第三期)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柯学与被执行人刘岭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柯学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了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刘岭岭,男,1980年7月29日生,汉族,住大冶市刘仁八镇刘仁八村二房湾60号,身份证号:42020519800729613X
执行依据:(2024)鄂0281民初8927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614916.67元。
悬赏金额:凡向大冶市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刘岭岭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已发现、已控制但暂未处分的财产不属于悬赏范围),经查证属实并实际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奖励举报人以执行到位标的20%作为奖励金。
悬赏时限:2026年4月13日起至执行完毕止。
举报电话:0714-3281194(举报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地址:大冶市新冶大道72号大冶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接待窗口
邮政编码:435100
大冶市人民法院将郑重承诺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