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河漫漫 法典昭昭 | 大冶法院深耕民法典宣传护航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6-05-28 点击数量:45

“没想到孩子在娘肚子里也能够得到赔偿!法院把法律的温暖送到了我们心坎上。”在湖北省大冶市保安镇塘湾村青龙嘴湾,豆豆(化名)的爷爷面对央视镜头,激动之情溢于言表。这一幕,正是大冶法院以法治力量守护民生福祉的生动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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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载春秋,法润人心;浩渺长河,典耀铜都。民法典施行的六年,是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的六年。大冶法院坚持“内容为王、融合为径、品牌为魂”,将司法触角延伸至社会治理末梢,以沾泥土的脚步丈量司法责任,以接地气的普法筑牢法治屏障,在基层的烟火人间里,绘就了一幅司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的生动画卷。

内容为王,深耕司法富矿

“当时家属最担心的是,孩子还没出生,这赔偿款能不能算数?”回想起那起涉胎儿抚养费纠纷,承办法官程军胜的思绪一下子回到5年前。

2020年1月5日,一起车祸让石某桥身受重伤,而在事故发生后第四天,他的孩子豆豆来到了这个世界。在后续的赔偿诉讼中,双方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事故发生时胎儿尚未出生,其抚养费应否得到支持?被告方认为缺乏明确法律依据。这成为民法典施行后,摆在法官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受理该案后,大冶法院原保安法庭庭长程军胜深感责任重大。他与同事们广泛查阅资料、咨询专家,对相关法律条文进行了深入研究和比对。最终,他将目光聚焦于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权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程军胜认为,这个“等”字所包含的权益范围,理应涵盖胎儿在遭受侵权行为损害时的抚养费请求权。

在确定豆豆父亲损害赔偿金时,程军胜衡量了豆豆的相关权益,最终判决某保险公司武汉分公司赔付原告16万余元,其中包含被抚养人生活费2万余元。

“在法律面前,每一个生命都应该得到尊重和保障,这是立法的本源,也是司法的核心。”央视和法学专家对大冶法院适用民法典维护胎儿生命尊严的公正判决,给予了高度评价。专家表示,民法典第一次在法律和实践中确认了“生命尊严”这四个字。民法典所形成的对每一个自然人全方位的保护体系,切实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彰显了民法典作为权利法典的根本属性。

这起案件正是大冶法院坚持“内容为王”、深耕审判“富矿”的生动缩影。

旗帜鲜明保障“外嫁女”作为集体成员的合法财产权,有力推动移风易俗;精准适用法律,守护老年人“养老钱袋子”,筑牢反诈防线……

六载深耕,大冶法院始终聚焦民生关切,将每一个典型案例视为法治宣传的源头活水,深挖裁判时代价值,将专业的法律适用转化为有温度、有力量的法治故事,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融合为径,延伸服务触角

“谢谢程法官,你这一来,把话说开,大家这口气都顺了。”2021年6月30日,在大箕铺镇的一处山脊上,村民石某与石某乙的手紧紧握在一起。

为化解一起因祖坟占地引发的纠纷,原大箕铺法庭庭长程军带着国徽与案卷,将巡回法庭设在了信号微弱的现场。“如果跑一段山路就能化解一起纠纷,再高的山脊,法官也愿意爬。”程军的话打动了所有人。原告当场撤诉,双方重归于好。这“多跑的一段山路”,丈量的正是司法服务融入基层治理的“最近距离”。

司法的力量,不仅要定分止争于乡土,更要修复信用于市场,激活沉睡的发展潜能。大冶市鲤泥湖矿业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负债高达6.4亿元,停业沉睡近3年,企业存续与数百员工生计面临严峻考验。

“如果简单破产清算,程序最快,但企业的资质和价值就归零了。”破产审判团队没有选择一破了之,而是创新构建“多元协同监督+资金封闭管理+刚性违约退出”机制,通过“听证+预表决”前置程序加速进程,推动债委会监督、最大债权人介入经营,在3个月内推动案件由清算转入重整并达成和解。2025年,和解方案获法院批准,实现普通债权100%清偿,职工债权全额兑现,一次性化解债务6.4亿元,关联60余件积案一并执结,企业重获生机。

从群山之间到碧水之上,司法守护的边界不断拓展。 2024年10月15日,细雨如丝,在保安湖磨山村8号码头,一场特殊的庭审在湖光山色间进行。被告人徐某因在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非法捕捞,大冶法院将“四合一”环境资源审判庭“搬”到了案发地。

法院在依法判处其刑事责任的同时,当庭明确其应承担的生态环境修复民事责任。被告人徐某当庭认罪认罚,并自愿认购600斤鱼苗用于增殖放流,以替代性方式履行修复义务。

从跋涉山脊化解纷争,到深入市场盘活资产,再到驻足湖畔修复生态,大冶法院坚持“融合为径”,通过一次次带着露珠、沾着泥土的实践,将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职责,深度融入基层治理,倾力护航高质量发展。

品牌为魂,打造文化矩阵

“鹦鹉学舌辱骂邻居,饲养人要不要赔偿?”2024年5月16日晚,在罗家桥街道大林山村广场上,一场别开生面的“星星‘典’灯·法治夜课”正在举行。

面对村民的提问,罗家桥法庭法官助理胡銮结合民法典,用一个个鲜活的案例将相邻权、物业纠纷等法律知识讲得明明白白。

随后,干警们趁热打铁,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咨询、就地调解纠纷,在欢声笑语中将法治的种子播撒进群众心田。

大冶法院精心打造“三星”文化矩阵:“星星‘典’灯”利用夜晚闲暇走进社区乡村,释疑解惑;“星星说法”围绕民生热点,以案释法;“星星剧场”则通过情景演绎,寓教于乐。三大品牌如星辰生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民法典宣传,近年来累计举办活动64场次,让法治观念如春雨润物,在生活细微处悄然生根,点亮一方法治星空。

品牌的生命力,在于扎根土壤、各具特色。这一理念,在大冶法院“一庭一品”创建中得到最生动的诠释。罗家桥法庭作为商事审判的专业力量,不仅将“星星‘典’灯”普法课堂送到村民家门口,更在日常审判中聚焦辖区经济发展,快速、专业地化解各类商事纠纷。金湖法庭依托铜绿山“矿冶”文化,厚植特色审判品牌,守护千年青铜文脉。还地桥法庭则专注知识产权保护,为区域创新活力提供司法护航。与此同时,陈贵“假日法庭”利用节假日提供诉讼服务,守护万家团圆;东岳路“女子法庭” 则发挥女性干警优势,专攻家事纠纷的柔性化解……这些带着泥土芬芳、充满时代气息的法庭品牌,如同精准匹配的法律服务“插件”,回应着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不同领域的司法需求,将公平正义的理念,化为一次次耐心的聆听、一场场便民的庭审、一份份有温度的裁判。

六载回眸,步履坚实。2021年,大冶法院被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授予“司法宣传和通联工作先进单位”;2022年,作品《保护胎儿生命尊严》获评全国法院网络宣传优秀成果;2023年,研究室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媒体融合工作先进集体”;2025年,“星星剧场”短视频《古老青铜会说话》荣获全国法院“金法槌”奖;2026年三篇作品分别斩获《人民法院报》优秀新闻作品一、二、三等奖……

荣誉背后,是大冶法院对“品牌为魂”理念的坚定践行。系统化、立体化的品牌建设,如同春风化雨,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着法治的传播与接受方式,推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从外在的“认知认同”转向内在的“自觉践行”。

未来,大冶法院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岁月的积淀中,让民法典的根系深扎土壤,于每一次法槌起落间,让法治的种子在铜都大地,岁岁年年,生生不息,“典”亮千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