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不难防 不贪不给不上当

发布时间:2020-09-18 点击数量:418


9月14日至20日,是2020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着力提升群众网络安全意识,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大冶法院审理的几起网络诈骗案,带你看看交友软件上所谓“好友”的另一张面孔。

P图诈骗 设连环圈套

周某从二手市场购买笔记本电脑,通过购买的代理服务器和网上购买的QQ号,随机搜索全国各地正在上网且头像为人物照片的这类人(以下简称A)。待添加好友申请通过后,周某就将其诈骗用的QQ号全部个人资料改为与A一致。然后通过查看留言方式申请添加A的好友(以下简称B)。周某假冒A的身份称之前的号码被盗,现在已换号码。并称其朋友住院急需用钱,通过“银行卡转支付宝”的方式,让B将钱转给第三人支付宝账号,谎称第三人会先把钱转到B的银行卡,随后通过“制图软件”发送一张假的转账截图给B证明已转账。经查,周某共计实施诈骗25起,诈骗金额4.7万余元。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线上诈骗 分不义之财

小秦在网上认识一位网友,双方通过QQ联系商定:由该网友实施网上诈骗,小秦到银行提取诈骗所得,事后按诈骗所得的15%分给小秦。后该网友先后两次在QQ上冒充被害人的女儿,以要交培训费为由骗取两名被害人1.5万元。

诉讼中,辩护人提出,小秦客观上没有实施诈骗行为,主观上同诈骗行为人不存在明确的犯意联络,其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法院经审理认为,其明知他人实施网络诈骗,为了获取非法利益,而帮助他人转移犯罪所得,并取现,构成共同诈骗,诈骗罪名成立。遂判处小秦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

微商代理 “兼职致富”

大专在读学生小王(女)同意小罗加好友申请,与小罗成为微信好友。小王在微信上介绍自己是23岁男子张某,目前在上海做某化妆品代理。小罗经过化妆品试用后向小王微信转账6千元作为加盟费用。后小王又以返现、送苹果手机、送客源和产品、入股分红等理由,多次收取小罗微信转账共计4.1万元。当小罗要求小王兑现承诺时,却发现自己已被对方拉黑。该案经法院审理判决,被告人小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法官提示:网络交友存在特殊性,虚拟网络中诈骗人员可对自己的个人基本信息或他人信息进行随意编造,或运用各类图形处理软件进行编辑,信息可信度极低。广大网友在网络交友时应仔细甄别,对涉及财物交易时更要提高警惕,至少要通过打电话、视频连线等方式加以核实。至于面向特定群体的“低成本高收入”的网络兼职,往往是不法分子为受害人“量身打造”的诱饵,一旦误信,便会掉入财产损失甚至人身损害的泥沼。

法条链接: 《网络安全法》《刑法》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六条 任何个人和组织应当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负责,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