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雷霆2025】巧解“连环案” 执结“三角债”
一起交通事故,三次对簿公堂,三份生效判决,四方当事人(含保险公司)彼此交织的债权债务关系,构成了一个看似复杂难解的“执行结”。
近日,在大冶法院执行干警冯杰的不懈努力和智慧调解下,一起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连环诉讼案件,最终以当事人互谅互让、债权债务相互抵偿的方式圆满执结,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事故突发,责任交织埋下纠纷隐患
2024年7月,陈某驾驶电动自行车与张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碰撞后陈某的车辆失控,又撞上了正常行驶的徐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事故造成陈某、徐某二人受伤,三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与徐某负次要责任。责任认定虽已明确,但关于赔偿事宜,三方却迟迟未能达成一致,矛盾就此产生。
三诉连发,赔偿“三角债”形成
事故发生后,徐某与陈某均伤情较重,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协商无果,三人之间先后引发了一事三案。
第一案:徐某将陈某、张某及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徐某13万余元,陈某赔付徐某4万余元。
第二案:伤势同样严重的陈某,也将张某、徐某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该保险公司赔付陈某6万余元,徐某赔付陈某1万余元。
第三案:因后续治疗费用,徐某再次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徐某1千余元,陈某赔付徐某7千余元。
三份判决生效后,当事人之间形成了“你赔我、我赔他”的复杂债权债务关系:徐某有权向陈某和保险公司索偿,同时自己也对陈某负有赔偿义务;陈某既要赔偿徐某,又能从保险公司和徐某处获得赔偿。
执行遇阻,发现关键节点
第一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陈某一直未履行4万余元的赔偿义务。执行干警多次督促无果,案件陷入僵局。然而,干警并未放弃,持续关注着关联案件的动态。当第二起案件判决生效,确定保险公司需向陈某支付6万余元赔偿款时,执行干警敏锐地捕捉到了这个关键节点,迅速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成功将陈某即将获得的这笔赔款中的标的所需款项予以冻结,为后续执行打开了突破口。
智慧调解,巧算总账促和解
第三起案件判决后,执行干警意识到,如果就案办案、分别强制执行,不仅程序繁琐、耗时耗力,还可能进一步激化三方矛盾,导致后续两案也进入执行程序,形成“执行死结”。为了从根本上化解纠纷,执行干警决定主动作为,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一起,进行沟通协商。
调解过程中,执行干警没有简单粗暴地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耐心细致地向各方当事人逐一梳理三份判决书确定的权利义务,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明理:“你们看看,徐某该从陈某和保险公司那里拿钱,但也该给陈某钱;陈某该给徐某钱,但也能从保险公司和徐某那里拿到钱。现在大家都不愿意主动履行,各自分别支付又都不满履行顺序,这样僵持下去没有人能拿到钱。不如我们把所有款项放在一起算个总账,互相抵销,剩下的差额一次性解决,大家都省心省力,也免得都被纳入强制执行名单甚至被采取强制措施,影响征信和生活。”
执行干警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从法理、情理角度反复劝解,阐明“强制执行”与“主动和解”对各自的影响,并为当事人梳理清晰的解决方案,逐渐消融了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最终,在干警的主持下,陈某、徐某同意共同协商,将三案涉及的赔偿款项进行整体核算、互抵。经过细致核算,各方厘清了最终的支付差额,并通过法院转账方式履行完毕。至此,纠缠一年多的三起纠纷、三份判决所确定的债务全部一次性了结。
这起连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成功化解,充分展现了大冶法院执行干警高度的责任心、敏锐的洞察力和司法智慧。法院执行,不仅要穷尽措施查找财产线索,确保生效判决权威,更要善于在复杂局面中找准关键,创新工作方法,将调解贯穿始终,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实质性化解矛盾。从“就案办案”到“案结事了”的转变,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更有效促进了社会和谐,体现了新时代法院执行工作力度与温度的统一,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