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河长制”推进河流水清岸绿

发布时间:2021-07-30 点击数量: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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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改善水环境,7月29日,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一行赴金湖街道海螺山港开展“河长制”常态化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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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属辖区段,陈院长对前期巡查中发现的砂场排污、河道种菜等问题重点进行“回头看”,并对周边环境状况再进行具体查看。对治理的情况和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取证工作,及时向市河长办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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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查中,陈院长强调:一是思想要重视。实行河长制、改善水域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进一步督导相关职能部门关于保护河流的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河流保护工作二是工作要落实。严防整改的问题再反复出现,对前期发现问题未得到彻底整改的,要大督办整改工作力度同时,不断提高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河流水库的意识,号召群众共同参与河流生态保护,共同建设美丽河畔,确保常态化“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三是配合加强加强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着力构建生态屏障,进一步排查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力促污染水环境问题有效整治,确保水清岸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