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河长制”推进河流水清岸绿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的具体安排部署,保护水资源、防止水污染、改善水环境,7月29日,我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一行赴金湖街道海螺山港开展“河长制”常态化巡查工作。


在所属辖区段,陈院长对前期巡查中发现的砂场排污、河道种菜等问题重点进行“回头看”,并对周边环境状况再进行具体查看。对治理的情况和发现问题,做好记录取证工作,及时向市河长办反映。

巡查中,陈院长强调:一是思想要重视。实行河长制、改善水域环境,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进一步督导相关职能部门关于保护河流的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参与河流保护工作。二是工作要落实。严防整改的问题再反复出现,对前期发现问题未得到彻底整改的,要加大督办整改工作力度。同时,不断提高河长制工作的知晓率,增强群众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河流水库的意识,号召群众共同参与河流生态保护,共同建设美丽河畔,确保常态化“河长制”工作取得实效。三是配合要加强。加强与市河长制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着力构建生态屏障,进一步排查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力促污染水环境问题有效整治,确保水清岸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