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七一”】大冶法院为退休老党员颁发 “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发布时间:2024-06-28 点击数量:454

这枚纪念章,既是‘礼赞章’,也是‘奋进章’,是对老党员的最好褒奖,是对广大党员的最大激励。”为迎接中国共产成立103周年,营造庆“七一”浓厚节日氛围,提升老党员荣誉感、归属感,6月28日,大冶法院举行“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仪式,4名党龄新满50年的退休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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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发仪式上,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敬涛为杨敦元、陈宏宇、程时远、王武华4位老党员颁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工作人员为4位获得纪念章的老党员献花。

纪念章获得者代表程时远上台分享入党初心回忆党员往事。他表示,将始终坚守初心,永远热爱党、跟党走,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老骥伏枥,发挥余热为法院发展增添正能量努力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陈敬涛向获此殊荣的几位老党员表示慰问和祝贺,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节日的问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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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老党员们忠心耿耿,栉风沐雨,披荆斩棘,操劳了一辈子、奉献了一辈子,将金色年华奉献给大冶法院、将一生心血投入人民司法事业。大冶法院71年发展取得的成就,离不开老党员、老同志的默默奉献,是大家心血和汗水的结晶。近年来,大家退休不褪色,积极开展党建,扎实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取得卓越成效。互助聚“暖阳”、退休不“褪色”、离岗勤“护法”、银发争“先锋”等系列品牌创建活动得到黄石市委组织部、黄石市委老干部局、黄石市委离退休干部委员会的充分肯定,荣获了“黄石市离退休干部示范党支部”“优秀‘五老’工作室”、大冶市“三大助力”活动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擦亮了大冶法院“夕阳红”“银龄先锋”党建品牌。

他强调,老党员、老同志是大冶司法事业的宝贵财富。希望老党员、老同志继续关心大冶法院建设,充分发挥经验优势,一如继往大冶法院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希望全院干警以老党员、老同志为榜样,筑牢政治忠诚,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大冶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颁发仪式后,院退休干部党总支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观看警示教育片、上廉政党课。

颁发仪式前,陈敬涛院长,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惠民,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胡晓斌,院机关党委副书记江英,院退休干部党总支书记袁致能慰问在职党员、退休老党员12名,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并组织4名党龄新满50年的退休老党员赴殷祖法庭、金山店法庭、陈贵法庭,与庭长谈变化、话发展,赴南山头、殷祖法庭旧址寻找红色革命足迹,传承全国法院模范吴远瑞“山区挎包”精神。

2021年中央组织部印发《“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颁发管理办法》以来,大冶法院共为18名符合条件的老党员颁发了“光荣在党50年”纪念章,进一步将党的温暖与关怀送到老党员、老同志心中。

 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柯劲松主持颁发仪式,部分院领导、院退休干部党总支全体党员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