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法院普法审判下基层为乡村振兴赋能
7月28日,正值三伏酷暑,大冶法院组织干警参加全市“法律明白人”初选对象暨人民调解员示范培训活动,并组织开展普法宣讲和巡回审判进乡村现场观摩活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上午,退休法官彭扬波早早来到金山店镇,为100多名村干部、村民及部分乡镇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初选对象讲解《人民调解法解读和调解操作技巧》。全场座无虚席,秩序井然。此次初选的“法律明白人”从村(社区)两委干部、村(居)民小组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五老”人员、致富能手、创业青年、网格信息员等各类人才和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村(居)民中遴选。人民调解员是“法律明白人”的典型代表。
当天下午,大冶法院金山店人民法庭庭长罗锋及其他干警,头顶炎炎烈日,踏着乡间公路,将巡回法庭搬到了现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2015年2月,被告曹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石某借款6万元,并当场出具一份欠条,后石某多次追讨未果。“从2015年到现在,过去这么多年了,他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我找他多次,他总是以各种理由推脱。现在是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原告无奈,遂诉至法院。
庭审中,承办法官就案件矛盾焦点进行法庭调查,并在法庭辩论和当事人陈述阶段让双方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原、被告均表示庭后进一步协商,争取通过协商化解纠纷。活动通过巡回法庭现场教学、现场观摩和线上同步直播的方式,让“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纷纷点赞。
去年来,大冶法院全面启动法治讲座下基层、“挎包法庭”进乡村“法治带头人”培训工程,定期组织法官、退休干部,到企业、学校、社区、村,开展普法宣讲和法律咨询志愿服务和巡回庭审活动,力争每个行政村(社区)至少有1-2名“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并成为推进“三融治理”、乡村振兴的“领跑员”。截止目前,全市已成立57个“巡回审判点”,开展普法宣传、巡回审判72场次。